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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举报网络违法犯罪奖励名单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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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8日,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根据《举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奖励办法》,对四川省鞠先生、浙江省丁先生、广东省江先生、山东省张先生、江西省任先生等举报人员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励,对长期坚持举报淫秽色情网站的山东省孙先生、宋先生、广东省罗先生、辽宁省周先生给予每人2000元的奖励。

        在此次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将依法履行职责,始终保持对互联网和手机淫秽色情网站的严打高压态势。同时,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犯罪也离不开广大群众和网民的支持。希望广大网民在举报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时能够提供有效方便的联系方式,以便公安机关及时兑现奖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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