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化宇同志简历 赵化宇,男,汉族,1972年5月生,河南辉县人,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二级警督警衔。 1990年9月至1994年8月在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学习,毕业后到河南省新乡市化纤厂工作,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学习,毕业后到公安部工作,历任装备财务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警务保障局政府采购工作处副处长,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到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挂职锻炼,任孝南分局副局长,2009年9月至今任中国第七支驻海地维和警队队长。 赵化宇同志生平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人民公安卫士,公安部警务保障局政府采购工作处副处长、中国第七支驻海地维和警队队长赵化宇同志,肩负国家使命,在海地执行国际维和任务的过程中突遇地震,于北京时间2010年1月13日壮烈牺牲,终年38岁。
赵化宇同志,男,汉族,1972年5月生,河南辉县人,1994年5月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至1994年8月,在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学习,毕业后分配到河南省新乡市化纤厂工作。1996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法律硕士,他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曾担任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党支部宣传委员,各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在校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1999年被评为西南政法大学校级优良毕业生。
1999年7月,赵化宇同志考录到公安部工作,历任装备财务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3年11月任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12月任公安部警务保障局政府采购工作处副处长。他工作兢兢业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敢于坚持原则,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圆满完成了多个重大项目的采购任务,在确保质量的同时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2004年6月,具体承办公安部首次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装备物资的采购工作,时间紧迫,任务重大,他积极克服爱人怀孕需要照顾等家庭困难,经常加班加点通宵工作,长途跋涉数万公里对物资装备厂家进行考察,历时130多天采购运输了56万余件、800吨物资到海地首都太子港,并远赴海地跟踪服务,与维和警察同甘共苦,为做好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的后勤保障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于2005年7月荣立个人三等功。
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组织选派赵化宇同志到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挂职锻炼,任孝南分局副局长。他深入基层进行公安机关经费保障体制调研,协助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与人民群众心贴心,主持解决了多个信访纠纷案件。他认真组织奥运安保治安检查工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公安系统奥运安保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1月荣立个人三等功。
2009年9月,赵化宇同志担任中国第七支驻海地维和警队队长。他坚持以身作则,带领全体队员迅速适应陌生危险的工作环境,积极与联合国驻海地稳定特派团高层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经过多次努力,为队员们争取到了适合的工作岗位。他注意发挥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肃警队纪律,加强内部管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效提升了警队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特别是在身染登革热高烧不退、多处皮下出血的危急情况下,仍不忘关心过问队友的生活和安全,推动全队上下团结一心,出色地完成了联合国分配的维和任务,树立了中国警察的良好形象,得到了联合国驻海地维和部门主管的高度评价。
赵化宇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热爱公安事业,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他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勤勤恳恳,无私奉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为人正派,待人谦和,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坚持廉洁自律,作风严谨朴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的神圣使命和光荣职责。
赵化宇烈士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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