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评论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加快,我国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对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日益迫切。尤其是近年来,一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成为治安乱点,一些特殊人群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一些新媒体为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了平台。所有这些,使加强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能不能尽快改变这种状况,不仅是对政法机关执法能力的考验,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考验。因此,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发展,必须加快社会管理建设。
在加快社会管理建设中,公安机关责任重大,任重道远。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增强对社会治安局势的掌控能力。
坚持严打方针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一个地方社会治安的好与坏,群众最有发言权。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把群众的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特别是对危害一方、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毒品犯罪、网络传播淫秽色情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要及时查处,坚决打击。同时,对网上诈骗、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也要敏锐反应、依法惩治。
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抓住容易发生治安问题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容易为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中小旅馆、出租屋等重点部位,容易滋生“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歌舞娱乐、洗浴按摩和发廊等重点场所,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限期改变面貌。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以流动人口管理为重点的实有人口管理机制,切实掌握动态、落实管控责任。要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管控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刀具等重点物品和娱乐场所、交易市场、旅馆业、网络服务场所等重点阵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了、控得住。
构建治安动态防控体系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形式。创新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提升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水平,就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认真梳理社会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各级公安机关要抓紧推进大中城市社会面巡逻的制度化、常态化,把防控触角进一步向社区、单位内部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处延伸,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网上网下结合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网络。为此,公安部决定,从明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省市县三级基本建成这一防控体系。
只要各级公安机关扎扎实实按照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要求去做,真正转变思想观念,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效率和水平就一定会得到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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