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正义网报道,2009年7月16日,随着一记响亮的法槌声,这起由网民网上举报、网络警察跟踪侦破、备受社会关注的西北首例农民工夫妻网上组织淫秽表演案审理完毕。夫妻俩人均因组织淫秽表演罪获刑,妻子白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丈夫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原本安分老实的农民夫妻,是如何走上网络犯罪道路的呢?
怀揣“技艺”归故里
妻子白某现年33岁,丈夫郭某43岁,二人均系陕西省眉县农民。象千千万万的农民工一样,这对夫妻也不甘农村的生活现状,想走出家门,去外面的世界闯荡一下, 多挣些钱,以改变自己的生活面貌。2005年10月份,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这对农民夫妻离乡背景,不远千里来到广东省珠海市打工。按常理,郭某凭农民的勤劳肯干和自己强健的体魄,找一份苦力活不算太难,而白某要找个适合自己的活干就不那么容易了。到珠海后不久,白某竞幸运地在一家台湾人开办的网络公司里找到了差事。招聘时说好作接线员,只是接听电话,工作轻松又不少挣钱,但经过公司培训后才知道是从网上专门陪台湾客人聊天,凭挣的点数结算工资,陪聊的时间越长,挣的点数就越多,工资就越高。特别是如果能应客人要求为其进行色情表演,客人赠送的礼物(折换成点数)会更多,这样挣的钱就会更多更快。靠这样的方式挣钱,尽管白某内心不愿意,但自己文化程度不高,又无一技之长,迫于生计,她只好硬着头皮做了这份工作。谁知干的时间不长,因白某年龄偏大很少有客人找她聊天,所以也挣不了几个钱。看到这种情况,鉴于白某聪明能干,老板黄某便安排她作外勤,专门负责以各种名义为公司招工(专门招收年轻漂亮的少女)。就这样,白某在这个公司干了整整一年,对公司的经营体制、运行机制、管理方式也了若指掌。眼见着台湾老板不费吹灰之力、轻轻松松地赚着大钱,白某的思想也逐渐发生了变化,由最初的看不惯、到后来的看得惯、最后竟心生羡慕想跟着干。
看到白某在公司的“业务能力”足可独当一面,台湾老板黄某便有了向内地开拓“市场”的想法。他告诉白某,可以回老家干这件事,作为公司在西北的“分公司”,公司根据“业绩”与白某分成。这让正苦于想轻松挣钱而又无计可施的白某茅塞顿开,二人很快便一拍即合、达成协议。至此,白某非常庆幸,认为自己掌握了一种挣钱的技术,随后,夫妻俩便带着轻松发财的美梦,踏上了西归的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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