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5日起全国开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专项行动,行动期间,要求各地警方必须做到“对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等 “四个一律”。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说道:“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决不允许开口子,决不搞下不为例……要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近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各地都掀起了严查酒后驾车的浪潮,从媒体报道上来看,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酒后驾车的行为得到了初步遏制,民众多了一份安全感。但是,这项严厉整治行动为期只有两个月,时间之短不免让人心存忧虑——两个月后,酒后驾车行为会不会死灰复燃呢?我想,单靠交警部门堵、查、管、罚很难达到目的,要将酒后驾车行为扼杀在摇篮里,还要形成全社会的监督氛围,动用法律、纪律、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才能奏效。
从法律方面来说,处罚力度还要加大。我国对酒后的定义是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0.2%,而美国是0.06%,日本是0.05%,德国是0.03%,瑞典是0.02%,一旦超过这个标准,可不分你酒后跟醉酒,也不管你有没有肇事,首先吊销你的驾照,日本还要判两年劳役、罚钱,在德国,若再犯就要进监牢。相比之下,我国的处罚力度还是较轻,人情味较浓。同时,还要加大执法力度,按章办事,不徇私情。
从纪律方面来说,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党纪、政纪的处罚力度。前段时间,各地纪委相继出台了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行为的有关规定,对醉酒后驾车当事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且通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严禁酒后驾车规定的情况,将被列入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于单位内部年内出现多次或多人违反规定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党员干部酒后驾车行为列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
从经济方面来说,要加大罚款数额。据有关资料证实,许多国家对酒后驾驶的处罚金额要远远多于中国。英国是1000英镑,法国是750欧元,新加坡是1000——5000新元,日本是30万日元等等,而中国新的规定只是200——500人民币,这样的处罚只能是只伤皮毛,未伤筋骨。只有从经济上加大处罚力度,才能使酒后驾车者有“记性”。
从教育方面来说,酒后驾车危害的宣传更要细致、全面。除了新闻媒体外,各酒店、饭店也是很好的宣传阵地,贴出温馨的告示、标语来提醒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形成一种“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氛围。同时,要对处罚酒后驾车的法律规定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汽车时代已经到来,它的忍患不容小觑,对于可以预见的危害,我们提出要让“酒后驾车”成为高压线,可谓明智之举。但如何让这条高压线永久带电,这需要我们建立一套全面、细致、可行性强的长效机制,并有力执行下去,唯此才能真正杜绝酒后驾车、酒后肇事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