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大部署 |统计信息 |各方评论 |酒后事故案例 |各地动态 |媒体报道 |视频案例 |各国规定
公安部网站 > 热点专题 > 珍爱生命 拒绝酒后驾驶 > 统计信息 > 正文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已查处酒驾14.8万起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04日
字体:【】【】【
  
  全国各地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继续保持严管严查态势,截止到10月底,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4.8万起,其中醉酒驾驶2.3万起,占查处总数的15.5%。

  这是记者4日从公安部交管局了解到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8月15日至10月31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4.8万起,其中醉酒驾驶2.3万起,占查处总数的15.5%;共计罚款处罚14.8万人次,暂扣驾驶证13.1万本,行政拘留2万人次。   
  
  据介绍,公安部作出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延长至年底的部署后,各地按照“逐步推动酒驾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要求,将酒驾整治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和城乡接合部延伸,继续保持严管严查态势。

  北京、浙江加大中午、午夜时段的查处力度,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2时在歌厅、酒吧等娱乐场所周边道路设置检查卡点。辽宁、湖北在全省集中统一行动中采取异地用警等方式,并进一步加大对摩托车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内蒙古、广东、宁夏组建执法小分队,以查处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为主要职责,机动灵活地组织查处勤务。
 
  与此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强与治安、法制、刑侦等警种和纪检、监察、保监等部门的协作,不断完善整治协作联动机制。山东、四川省交警总队会同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把酒后驾驶作为加强对营运客车、公交车、校车、旅游车、出租车驾驶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黑名单”信息库。湖南省公安交管、治安、法制、警务督察等部门联合组织全省性的集中统一行动,对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人做到快查、快审、快拘。浙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刑侦、医院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对需要血液检测的,进行及时检测,当天出具结果,当天执行拘留。
打印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
京ICP备05070602号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邮编:10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