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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旺
英烈简介:
刘海旺,汉族,党员,1964年入伍,生前系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公安局哈毕日嘎乡派出所所长。1994年11月17日牺牲,年49岁。革命烈士、一级英模。

英烈事迹:

金盾护草原  献身为人民

——刘海旺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刘海旺,男,汉族,49岁,1976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公安局哈毕日嘎乡派出所所长,二级警督。19941117日晚,刘海旺同志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危急时刻,不顾个人安危,只身与两名持枪犯罪分子英勇搏斗,光荣牺牲。

一、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舍生忘死,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刘海旺同志工作的哈毕日嘎乡所在地庆丰村,地处锡盟锡林浩特市至张家口市207国道和集宁市至赤峰市公路交泄处,流动人员多,社会治安情况比较复杂。19941117日晚,从河北省张家口市来的韩凤利、李欢喜在该村某村民家中做客喝酒。七点半,韩凤利出来到一家熟肉铺买猪蹄子,在与店主讨价还价的过程中,一言不和,韩凤利凶相毕露,突然从腰间拔出一支双筒口径手枪,举枪就射,子弹擦着店主的耳边飞过。店主的儿子跑出去给乡派出所所长刘海旺家里打电话报了警。工作了一天刚回到家里的刘海旺深感事态严重,他放下电话,穿上警服,拿起手电、警棍就往外走。爱人程学兰听电话中说有人开枪了,心里一紧。乡派出所只有刘海旺一个人,夜里一个人去抓带枪的歹徒,太危险了,提出让二女婿同去。刘海旺感到情况紧急,边走边说:“犯罪分子已经开枪,来不及叫人了,误了事,我负不起责,你赶快开门。”说完,冲出大门,奔向现场。

当他赶到现场时,歹徒正沿街向西走去,他立即追了上去。歹徒韩凤利是个身高一米八的壮汉,听到后面有人追,非但未逃,反而转身向刘海旺起来,未等刘海旺盘问,挥拳就向刘海旺打来。同伙李欢喜闻讯也赶了过来。两个穷凶极恶的歹徒,一起围打刘海旺。面对两个身强力壮的歹徒,年大体弱的刘海旺毫不畏惧。他深知自己的身上系着村民的安危。神圣的使命感激发了他浑身的力量,他挥动电警棍左冲右突,前劈后扫,与两名歹徒展开了搏斗。搏斗中,刘海旺被歹徒韩凤利绊倒,歹徒李欢喜举枪凶残地向刘海旺连开两枪。刘海旺头部中弹,当场壮烈牺牲。两名犯罪分子仓皇逃去。

案发后,正蓝旗公安局紧急出动,仅用七个小时就抓获了杀害刘海旺的两名案犯,历经42小时6次突审,迫使罪犯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缴获双筒口径手枪2支,子弹2发。案犯韩凤利,男,汉族,26岁,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期10年,945月份获释;案犯李欢喜,男,汉族,32岁,曾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9310月获释。二犯服刑期间在监狱食堂做饭时相识,释放后又纠合在一起。今年10月份去白沟镇花1200元钱买了两支双筒口径手枪。1111,韩凤利在张家口市桥西区与人打架,将前来制止的桥西公安分局预审股股长打成重伤,负案在逃,跟着李欢喜来哈毕日嘎乡给李欢喜的朋友于某送狗。17日晚,二犯以谈皮毛生意为借口,到村中个体皮夹克加工户周某家中喝酒,酒后持枪逞犯行凶,杀害了刘海旺同志。

二、扎根一线,艰苦奋斗,履行职责,保一方平安

刘海旺1945105日出生于河北省丰宁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53年随父母迁居正蓝旗谋生。1964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8年复员到昭乌达盟达里淖尔军马场任武装干事。自1976年参加公安工作后,先后任正蓝公安局阿日虎布乡、乌日图塔拉苏木公安特派员。19941月调任哈毕日嘎乡派出所所长。这位农民的儿子始终保持了劳动者的本色。在军队大熔炉的锤炼中,在党的教育下,培养了他对党、对人民、对祖国无限的忠诚和热爱。在部队,他勤学苦练,素质过硬,先后两次受到嘉奖,被评为五好战士,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参加公安工作18年来,他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埋头苦干,秉公执法,成绩显著。先后6次受到盟公安处、旗政府和旗公安局的表彰奖励。

刘海旺与爱人结婚20多年来,一直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他们上有两位老人要赡养,下有三个女儿要抚养,一家人全靠刘海旺一人的工资维持生活。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刘海旺无疑是顶天柱。但他工作忙,节假日十天半月回一次家,平时没有大事叫不回,没有精力照顾家庭。为了维持生计,勤劳的妻子程学兰先后开过小卖部,养过猪、鸡、羊,喂过兔,开过游戏馆,摆过台球案。尽管生活中有这样的困难,但刘海旺从未向组织伸过手,要过待遇,提过特殊要求。他默默地承担着生活的重压,辛勤地工作着。

929月的一天夜晚,乌日图塔拉苏木中学牧场四条牛被盗。接到报案后,他骑摩托车连诳追踪,追到207国道灰灰腾河检查站时,经调查得知,犯罪分子已往北向锡林浩特市方向销赃。第二天,他又换乘公共汽车前往锡林浩特市追捕,终于人赃俱获,侦破了此案。19933月的一天,与乌日图塔拉苏木相邻的那日图苏木发生一起重大凶杀案,一牧民被犯罪分子杀死在自家院内。因现场距乌日图塔拉苏木所在地较近,旗公安局直接通知刘海旺同志前去保护现场。接到通知后,刘海旺同志只身一人赶到现场,组织现场保护、布控,防止案犯毁脱逃,为破案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又协助旗局刑警队开展了艰苦细致的侦破工作,终于破获了此案,抓获了杀人犯王福尚。

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生活不规律,积劳成疾,92年他患了胃病,而且越来越重,吃不下饭,身体日渐消瘦,以后又患了贫血,经常头晕。948月,他的病又重了,爱人和孩子们恳求他好好治一治,但他总是说忙,顾不上,一推再推,爱人只好利用晚上时间给他输液。一天晚上,张大雷等8名歹徒酒后驾车在哈毕日嘎乡街上撞台球案、砸游戏馆,从现在起妇女,殴打行人。当时,刘海旺正在家中输液,接到报案后,拔掉针头就走,一下子晕倒在地上。醒来后,他不顾家人劝阻,穿上警服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发展,而且不顾歹徒的围攻,及时向旗公安局报了案。旗局来人后,他又参加调查处理,整整两天两夜。第三天晚上9点多蜀犬吠日到家,正洗脚准备休息,一个体饭店老板又来报案,说饭馆内打架请他快去处理。他二话没说,重新穿上袜子和衣服,赶到饭店处理了这起打架案件,直到午夜才回到家中。

在阿日虎布乡、乌日图塔拉苏木当特派员时,他均担任乡(苏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他主动开展工作,在乡(苏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组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到了乡(苏木)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村(嘎查)有治保小组,自然村(浩特)有治安员。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秋防火,冬防盗,他和司法助理超前工作,深入下去,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对各类案件,不论大小,无论刮风下雨,他接警即出,及时查处,结合案例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对有劣迹人员心里有数,帮教到位。这两个乡连续多年无重大刑事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也保持较优低水平。87年以来,阿日虎布乡连续7年被评为全旗综合治理先进乡,89年被评为全盟“一五”普法先进乡。93年,乌日图塔拉苏木被评为全旗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第一名。

三、清廉从警,密切联系群众,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刘海旺同志清正廉洁,尊老爱幼,热情为群众服务,从不耍“大盖帽”的威风。熟悉他的群众都说他是一个热心正直的人,老牧民说他有共产党的“老作风”。

91年冬季的一天,锡盟东乌旗一辆货运卡车途经乌日图塔拉苏木乌日图嘎查时,捆货绳索松动,布料、服装、毛线等货物不断从车上掉下,被当地牧民捡回了家。货主找到刘海旺报了案,他带着货主挨家挨户地走,苦口婆心,说服动员人们交出捡到的货物。从早晨六点一直工作到下午一点,把价值一万余元的货物全部收齐交还了货主。20天后,货主买上好烟酒酬谢他,他婉言谢绝了。

928月的一天夜里10点多,乌日图塔拉苏木供销社突然起火,店内火光闪闪,浓烟滚滚,供销社工作人员和围观群众不知如何是好。下乡归来的刘海旺发现火情立即跑过去,一脚踢开供销社后门冲了进来,查明了火情,组织救火。他不顾烟呛火烧,站在店内接过外面递进来的水桶扑火,直到把火扑灭。

9210月,在打击盗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黄羊的专项斗争中,一次堵卡,他查住了一辆拉载20多只黄羊的汽车,车主苦苦训示他放行,并找来刘海旺的朋友说情,允诺事成之后给他几千元的好处费,刘海旺严辞拒绝,依法处理了这起盗猎黄羊的案件。

刘海旺勤政爱民、公正无私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爱护。他被犯罪分子打倒后,哈毕日嘎乡食品公司一位干部家属,跑到刘家报了信,又跑去叫来了大夫。乡农机站职工王树庄和儿子王云峰以及其他五、六名群众帮助程学兰把刘海旺抬到医院进行抢救。当时,他们并不知道犯罪分子的去向,他们是冒着生命危险做这一切的。

刘海旺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在同持枪歹徒的搏斗中光荣牺牲,实现了他入党时的誓言,为自己的人生划了一个闪光的句号。他永远活在草原人民的心中。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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