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1日,安徽省太和县公安局接赵庙镇村民范兴艳报案,称其女儿范某(女,12岁)被范某某、郭某骗走,下落不明。太和公安局立即对范某某涉嫌拐骗儿童立案侦查。12月12日,当侦查人员得知范某某、郭某在浙江台州出现时便连夜赶往台州,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路桥区汽车中心站前将犯罪嫌疑人范某某抓获。通过审查范某某得知受害人的详细地址后,侦查人员随即赶赴路桥区汽车中心站对面的银桥宾馆302房间,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归案,并解救出被害人范某。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郭某于2009年12月7日在太和县赵庙镇街上以带范某出去玩为由将其骗出后,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范某某一道赶往台州,在台州市路桥区汽车中心站对面的银桥宾馆内对范某威胁并强迫其卖淫。现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受害人范某已回到父母身边,该案正在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