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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安厅对全省打拐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发布日期:2010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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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山西省公安厅专门下发通知,回顾总结上半年全省“打拐”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步全省“打拐”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在提高四个能力上下功夫,求突破,不断推动全省“打拐”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要在提高打击犯罪能力上下功夫,求突破。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充分发挥其在“打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严格按照《意见》中的立案标准,加强立案工作,把“打拐”工作的外延拓展到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强迫妇女卖淫、组织操纵流浪儿童沿街乞讨,教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努力提高“打拐”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在深挖犯罪上下功夫,求突破。各级公安机关在“打拐”工作中要树立深挖犯罪意识,不能满足于破个案,破小案,浅尝辄止。对于掌握的线索要认真经营,顺线追查,一查到底,查明整个犯罪网络,予以毁灭性的打击。
    三是要在运用DNA技术上下功夫,求突破。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DNA技术在打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经工作已经确认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解救的被拐儿童;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等5类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安部要求,及时采集血样并进行检验,及时录入全国DNA数据库,充分发挥DNA在“打拐”工作中的作用 。
    四是要在加强协作配合上下功夫,求突破。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涉及到公安机关治安、刑侦、科技、技侦、网监、派出所等多个警种和部门,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对于跨区域犯罪,特别是跨省、市犯罪,要主动加强与有关省、市公安机关的联系,互通信息,加强配合。要加强与反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对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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