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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召开“打拐”专项行动第三次推进会
发布日期:2010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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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推进“打拐”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612日,陕西省公安厅在西安市召开“打拐”专项行动第三次推进会,各市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刑警支队长及5个区县公安局局长参加西安、宝鸡、渭南、商洛4市和雁塔、渭滨、蒲城、礼泉、山阳等5个区县介绍了打拐工作经验,公安厅副厅长马中林对深化“打拐”专项行动作了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总结去年49日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领会、坚决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全力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破获拐卖儿童妇女案件536起,解救被拐卖儿童112名、妇女477名,摧毁犯罪团伙1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55人,其中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2名,采集DNA血样779份,通过比对查找失踪儿童18名,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扬。主要做法和经验是:(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根据专项行动部署,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目标,明确任务和责任。公安厅厅长王锐、原副厅长白少康及西安、渭南、宝鸡、商洛、咸阳等地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情况汇报并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工作。各级“打拐办”采取召开推进会、定期通报、编发简报、举办培训班、派督导组等举措,不断深化专项行动。(二)强化立案,集中打击。各地对儿童失踪、妇女被拐案件及时立案,逐案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调查,并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快侦快破了一批案件。对在逃人贩子重点督捕,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收效显著(三)多警联动,全面排查。各部门、各警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积极参战。派出所迅速动员和组织走失人口和新增人口全面排查;治安、巡警、户政等部门加强人口密集场所治安巡逻和复杂场所管控力度,注意从中发现线索;“110”指挥中心快速反应,果断协调指令;铁路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站车缉查优势,及时查获、解救了一批被拐卖儿童妇女。(四)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各地广泛发动媒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战果、制作专题节目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开展“打拐”、反拐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挤压犯罪空间。一些地方公安宣传干部和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随警作战。公安厅厅长王锐赴乾县、礼泉县回访被解救儿童、妇女,掀起了宣传工作高潮。

会议分析拐卖犯罪问题短时期内难以彻底解决,反拐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拐卖犯罪活动仍处于高发多发阶段,严重危害儿童妇女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二是庞大的、需求旺盛的买方市场,导致拐卖犯罪活动屡打不绝、屡禁不止。三是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存在不少漏洞,人贩子大有可乘之机。四是群众反拐防拐意识淡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滞后。会议指出,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一些地方对打拐工作不重视,认识不到位,情况不掌握,工作抓得不紧、不实,尤其是铜川、汉中、榆林今年以来战果为零二是有案不立、立而不查问题仍然存在,群众意见很大。三是排查工作有死角,流浪乞讨儿童排查整治不力,对清查娱乐服务行业存在思想误区。四是失踪儿童家长稳控工作措施不到位,致使一些失踪被拐儿童家长失控,甚至串联进京上访、扬言围攻中南海,导致工作被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推进“打拐”专项行动。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醒认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工作超前谋划,领导靠前指挥,确定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打击和整治力度。同时,主动与寻子机构、反拐志愿者及被拐儿童妇女家属沟通交流,及时消除误解、化解矛盾二要进一步强化措施,继续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发展。一是如实开展立案。严格执行《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接到儿童失踪、妇女被拐报警,在第一时间立案侦查。对有案不立,立而不查的实行责任倒查和刑侦绩效考核一票否决。二是强化侦查破案。集中力量侦破现案,做到现案必破。梳理分析未破积案和疑难案件,开展破案攻坚。对跨区域案件,拐出地、拐入地、中转地都要立案,同时扩大线索、深挖团伙,做到案不漏人、人不漏罪。全面搜集线索,重点追捕逃犯。加大打击力度,辅以法制宣传,萎缩买方市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拐卖犯罪。三是抓好解救工作。四是搞好排查整治。刑侦、治安、户政等部门和派出所进一步做好失踪儿童、被拐妇女和收买被拐卖儿童、妇女的排查工作。加强对公共复杂娱乐场所和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等区域巡查和管理,从中发现拐卖犯罪线索。五是做好血样采集和送检。对解救的被拐儿童、流浪乞讨儿童和摸底排查发现的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儿童以及失踪、被拐儿童父母,落实专人做好信息录入、样本采集和委托送检工作。三要进一步借助媒体宣传平台,形成强大反拐氛围。抓住有利契机,充分借助电视报纸网络平台,坚持“四有六进”,即“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上有信息”,“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工地、进村庄、进场所”做法,结合典型案例,宣传党和政府态度和决心、法律法规、公安机关打击成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做好家属、亲友的教育宣传工作,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拐卖犯罪线索积极性,广辟线索来源,实施奖励办法。四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录入质量,确保信息灵通。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检索,准确及时录入全国重大刑事案件信息系统工作,确保系统数据与上报战果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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