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民警察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必须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着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夯实公安工作根基。要大力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有针对性开展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群众路线教育,使广大民警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永恒的追求,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要积极探索创新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和改进公安信访工作,提高广大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争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要按照及时、主动、准确、统筹的原则,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着力提高公安机关与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能力,在公安机关与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营造一种警民互动、有利于公安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舆论环境。要进一步规范各类非警务活动,严格界定警务活动和非警务活动的界限,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出警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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