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一、会长 1 人。

二、副会长若干人。

三、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

四、理事25人。

五、办公室: 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聘用会计1人、出纳1人、工作人员 2 - 3 人。

六、 公共关系 部: 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聘用工作人员 1 - 2 人。

七、 资金项目开发 部: 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聘用工作人员 1 - 2 人。

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部门设置及工作职责

基金会各内设部门在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领导下,本着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的原则开展 工作。 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部门设置及工作职责如下 :

一、办公室

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聘用会计1人、出纳1人、工作人员 2 - 3 人。

负责基金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文电收发运转和文书档案管理;提出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年度工作总结;重要会议、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检查;文件办核 ; 会议记录;编印基金会简报和工作资料; 审核各项抚恤补助金申请;寄发 补助金;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编制财产清册;各项财务账簿的管理;各项投资款的结转 ; 报告基金管理情况;专职 及聘用 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行政事务和外事秘书工作;党务人事、群工和保密工作;廉政监督等。

二 、 公共关系 部

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聘用工作人员 1 - 2 人。

配合行政部门,调研、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制定宣传方案,印制宣传材料,加强对外合作,扩大基金会在国内外的影响; 保持 与理事的密切 联系; 组织理事年会;加强与各地公安英烈基金(会)及社会有关公益组织的联系,举办研讨会议;组织旨在体现本会宗旨、抚慰民警及英烈家属的活动;规划公安局域 网 和互联网网站 建设等 。

三 、资金项目开发部

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聘用工作人员 1 - 2 人。

负责 提出理事和授予名誉头衔的人选和理由;募集资金并对捐赠款物登记造册;提出举办专项捐赠仪式或募集活动的审批方案并负责实施; 研究 提出 资金 投资 及增值 方案并负责实施 ;报告基金募集情况;提出对基金会捐助和做出贡献人员的奖励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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