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警犬训练与使用的结合
来自:中国工作犬业杂志  时间:2008-02-25

  一、导致警犬训练与使用脱节的因素

  (一)时间因素
  训犬员一般选择早晨和白天进行训练,作息时间相对固定,长此以往,警犬也习惯在特定的时间段工作,从而使犬在特定时间作业兴奋,表现正常,而在其它时间兴奋性下降,没有正常的工作状态。但突发事件具有偶然性,有着时间上的不确定性。这就造成在训练和使用中,犬的兴奋时间不一致,使犬不能适应正常工作。因此,训犬员在日常训练中应有针对性地安排一些非工作时间段的训练,如午休时间、下午给犬喂食时间的训练和夜间训练等,使犬适应一┨厥馐倍蔚墓ぷ鳌£
  (二)环境因素
  目前,警犬训练多在清静环境中进行。个别训犬员长期以来习惯于在某一固定场所下开展训练,而且在本科目形成条件反射后也会逐步向复杂环境过渡,作为训犬员给犬创造良好的训练、工作条件,这无可厚非,但环境的复杂程度和执勤、处突、反恐现场使用还相去甚远。如处突或反恐中心现场在村落或市内住宅区的环境下,由于犬在训练时接触较少,所以作业受到各种因素(如人、车、畜、异味等)的影响很大,往往表现出极度的不适应,发挥作用很小。鉴于此,训犬员要有意识地开展一些户外、复杂环境里的训练,真正做到有备而战。
  (三)平衡因素
  在警犬的日常训练中,大部分条件是相同的,例如嗅源、训练物和配品条件相对单一,或是所求物与配品条件相对一致等。应该说这只能是一种基础能力的训练,而且训犬员平时只对常规、偏易或重点科目进行训练,注重纵向的提高,而忽视了横向的多样化,造成犬在一些现场使用中不适应。如追踪,训练比较多的是软质地面(草地、黄土地等),甚至为了达到训练效果延时若干小时,硬质地面追踪却很少穿插,造成使用效果欠佳。
  (四)已知与未知因素
  已知因素是基础训练,通过已知训练能较好地掌握犬的表情,让犬快速建立条件反射。但如果长期进行已知训练,不仅容易使犬养成根据训犬员的刺激(包括隐蔽的微小刺激)产生不良联系(如追踪时,追踪绳紧就追,不紧就不追或根据训犬员的步态、表情和口令追踪等),而武警部队执勤、处突和反恐任务的未知因素异常复杂,容易导致警犬在使用时与未知条件发生抵触,影响使用效果。
  (五)整体因素
  整体因素是指在完成同一任务中警犬的整体综合实力状况。一般情况下,一项任务是由多头犬或多个犬种共同完成,不可能是单一犬只,这就需要整体实力的提高。而警犬平时的训练大都各自为政,警犬的作业能力也参差不齐,往往在同一条件下出现各犬反应不一,导致训犬员无法鉴定。只有通过经常性开展同一条件下的集体训练,最终才能使所有犬的能力保持在较高的同一水平上。

  二、在强化训练中不断提高警犬实战能力

  在平时的训练中,训犬员应从实战需要出发,重视训练与使用的结合,克服训与用脱节而导致的警犬使用成功率下降的现象。
  (一)以“趣”促训
  以“趣”促训就是激发警犬学习、训练的兴趣和寓训于乐,不断培养警犬主动训练的欲望。只有警犬表现出强烈的训练兴趣,才能把注意力集中到训练中,训犬员才能在警犬完成训练的基础上,不断地提高警犬的实战能力。首先,通过强化警犬在训练中产生的愉快、自乐等特征行为来增强警犬向往学习、训练的兴趣,使警犬对训练产生强烈的吸引力,激发警犬以训练为乐、欲罢不能的欲望。防止“强迫、禁止”手段运用频繁,对犬造成心理压力,甚至产生厌恶、反感情绪。其次,在训练中,应始终保持训练的趣味性。要让警犬在“趣味”中保持积极、兴奋的训练状态,训犬员应密切注意警犬对学习训练的积极反应,给警犬以正确、及时的引导,增强警犬感受训练成功与愉悦的体验,一般以满足警犬的食物、游戏、自由等需要为主,巧妙地将“趣”融入到训练之中,活跃警犬的训练行为,激发警犬的训练兴奋性,从而达到提高警犬的作业能力的目的。
  (二)以“活”促训
  警犬训练中的“活”蕴含着深刻的内涵,但不外乎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活”。内在的“活”强调人与犬的内在气质与修养,讲求活而不露,却内显勃然生机;外在的“活”强调人与犬面对外界复杂情况的应变能力,讲求活而不乱,却外呈兴致气息。警犬训练的目的是使用,在警犬使用中,警犬必须面对各种千变万化的复杂情况,为此必须丰富警犬的训练,让警犬学会由此及彼、由简入繁的适应能力。首先,变换训练方法是外在“活”的体现。警犬是一种充满灵性的动物,呆板、沉闷的训练会使警犬内在的灵气黯然失色,还会使警犬行为变得被动、木讷。训犬员是警犬训练中“活”的主导者,扎实的理论功底是“活”的基础,但在训练实践中不断领悟和升华警犬的训练才是关键。其次,更主要的是内在“活”的培养,要突出训犬员内在气质与修养对警犬的影响。警犬对训犬员的信任与依靠是其训练和学习的动力,在训练中,训犬员要追求警犬的心理活动与行为表现的统一,在活跃训练气氛中唤起警犬的训练欲望,发挥警犬的内在潜能,不断提高警犬的实战能力。
  (三)以“新”促训
  警犬在形成条件反射的过程中,需要一定的刺激次数的积累,才能形成相应的反应,但警犬对刺激的反应并不是固定的,还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新的行为表现,有的有利于训练,有的则会对训练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寓“新”于训练中,才能有效地挖掘警犬学习训练的潜力。首先是正确处理训练方法与条件的变化。警犬的学习训练需要新异的刺激,并在对新异刺激的探究中发展起来,在成功中增加信心和激发欲望。训犬员应该经常地变换训练方法和条件,突出主要刺激,丰富辅助刺激,保持警犬训练的兴奋性,避免因单调或频繁的刺激而使警犬产生不良的反应。其次是因势引导。不能搞简单的强迫服从,而应依据警犬学习行为的发展变化的特点,引导警犬对训练学习的密切注意。许多训犬员把警犬训练作为一种简单的重复,缺乏对警犬行为变化的观察,更缺乏对警犬出现新行为的把握与因势引导,这不仅无法提高警犬的训练欲望,而且还会挫伤和降低警犬训练的兴奋性。“新”的意义在于训犬员对警犬行为变化的积极反应。即便是同样的训练方法与手段,训犬员也应根据警犬的行为变化赋予其新意,以“新”来激发警犬的有利行为,以“新”来因势引导警犬的不良行为转变成有利行为,使警犬的实战能力在训练中不断地得到强化。
  (四)因“犬”施训
  因犬施训是指在警犬训练过程中,应根据犬的品种、体型、年龄和神经类型等不同特点,有区别地采用相应的方法和手段。第一,科学计划,分别对待。警犬的神经类型可分为兴奋型、活泼型、安静型和抑制型四种。一般来说,对于警犬的训练使用,活泼型的个体最容易训练,其次是安静型,再次是兴奋型,最差的是抑制型。因此应根据犬的个体行为差异,以及训练场地、时间、科目、环境条件的不同,按照“由简入繁、由易至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科学制定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在训练方法、科目的选择、训练进度的安排上予以分别对待,切实做到难易结合、繁简结合、有易有难、单项突破、综合提高。第二,正确处理训练节奏的变化。训练要讲究节奏的变化,要有张有弛,训练节奏应符合警犬个体行为的差异。训练节奏对训犬员而言是对训练的把握与控制,反映训练的技巧性;对警犬而言,则会产生对训练的心理反应。训练节奏过快,容易使警犬产生紧张和疲劳,对训练形成厌倦心理;训练节奏过慢,容易使警犬松懈和懒惰,对训练形成习惯性抑制心理。这就要求在训练中必须坚持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从实际出发的求实精神。

  三、训用互补,人犬结合

  (一)结合实战,在使用中检验警犬训练水平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用”是警犬工作的目的,警犬在执勤、处突和反恐中的使用,能使警犬的素质和训练水平得到检验,在使用中找出训与用之间的差距,发现难点、重点和漏训等问题,进一步更新和完善训练方法、手段,使训练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和升华。同时训练方法、手段的丰富和完善,训练水平的提升,又促进了警犬训练质量和实战能力的提高,体现训与用的互补。因此,要本着“训练、使用、提高;再训练、再使用、再提高;边训练边使用”的指导思想,不断挖掘犬的潜力,提高犬的实战能力,使之日趋完善,做到得心应手。
  (二)人犬结合,合理使用
  警犬使用是一项以人为主导,以犬为主体的实践活动。在这一活动中,人是指挥者、决策者,犬是执行者和服从者。人的意愿和想法通过犬的活动来实现,在警犬使用中,现场的勘查,嗅源的确认,警犬使用方法的选择,使用过程的运作掌握以及使用结果的鉴别认定,都需要人来完成。犬的作业又是一种本能行为,没有任何社会目的,是人将犬的本能行为社会化,成为一种工作,人通过警犬的本能活动达到某种社会目的。所以,在警犬使用中必须人与犬结合,发挥人和犬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人既不能代替警犬的主体作用,警犬也不能取代人的主导作用,既不能否定人的智慧,也不能夸大警犬的能力,必须两者有机结合,才能完成这一实践活动,达到警犬使用的目的。
  训练为使用奠定基础,使用又是检验训练质量的途径,强调训用结合、训用互补,才能不断提高训练水平和质量,从而促进警犬使用效率和效果的提高,这是辩证统一的。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警犬在武警部队执勤、处突和反恐中的特殊作用,实现人、犬、信息三位一体的目标。

(作者单位:师军柱  武警呼和浩特指挥学院)
(编辑:颜  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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