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至11月期间,动用警犬在城南地区开展巡逻,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增加了巡逻沿线居民的安全感,制止治安案件多起,维护了社会秩序,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广泛赞扬。
2007年10月14日,在明星足球队来芜湖比赛期间,市局领导把警犬进行现场警卫划入此项行动,在警犬的警戒下,观众进出现场井然有序,在观看球赛的过程中能遵守规定,没有发生球迷闹事事件,与以前的混乱情景形成鲜明的对比,警犬工作得到市局其他单位同志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2007年12月15日,在芜湖市公安局侦破“10.25”省厅挂牌贩毒案件中,市局把缉毒犬的使用纳入此次专项行动中,要求带犬民警对侦查部门已搜查过的毒品犯罪嫌疑人居所使用缉毒犬进行再次搜查,确保不出问题。22时30分在搜查一处毒品犯罪嫌疑人居所时,对毒品犯罪嫌疑人主卧室进行搜索,犬在搜索过程中积极嗅认、按序搜索,兴奋性较高,在搜索到一个抽屉时犬对抽屉位置有强烈“扒”反应,此时带犬民警闫文鹏打开抽屉发现抽屉中空无一物,但犬仍然对抽屉位置强烈反应,带犬民警果断抽出抽屉,缉毒犬立刻把头伸进抽屉位置并从中咬出一个装有物品的红色塑料袋,带犬民警对抽屉位置进行检查发现抽屉下部有一个洞,洞中放置有若干大包塑料袋,立即上报上级领导,经技术人员提取为大包塑料袋4个、电子秤一台,后对塑料袋中可疑物品检验为海洛因106.4克、冰毒28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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