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中国第三支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记集体一等功的命令
来自:公安部  时间: 2006年08月12日
  关于给中国第三支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记集体一等功的命令(公奖字[2006]67号)
     
  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  中国第三支维和警察防暴队赴海地航行维和任务。全体维和队员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维和警察的任务和职责。在政治环境复杂、生活条件艰苦、工作任务危险的情况下,团结一致,不畏艰险,不怕牺牲,顽强拼搏,经受了严峻考验,圆满完成了各项维和任务,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荣誉。维和警察防暴队在海地总统大选计票中心安保、平息大选骚乱、平息海地国家监狱暴乱、控制总统宣誓就职仪式日的骚乱人群和多次要人警卫活动中,克服艰难险阻,周密部署,恪尽职守,英勇奋战,展示了中国警察良好的素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受到联合国海地稳定特派团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在执行维和任务期间,他们还积极配合我国外交工作大局,主动开展对外交流,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对外交往活动,扩大了我国在海地社会各阶层的影响,维和警察防暴队以其出色工作和优良的精神风貌,赢得了我国外交部、联合国海地稳定特派团和各国同行的广泛赞誉,为维护海地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命令:给中国第三支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记集体一等功,颁发奖状,并奖励人民币30000元。
     
  此令
                                       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
                                      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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