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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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公安部 时间:2008年0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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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 (二)组织、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 (三)拟订刑事技术和警犬技术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推广应用,为侦办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 (四)承担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七)主管物证鉴定中心,南昌、昆明警犬训练基地,沈阳警犬技术学校,南京警犬研究所,中国法医学会,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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