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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不法分子以谈生意为名诈骗、敲诈勒索钱款
来自:公安部   时间:2008年04月16日
近一段时间,山西、上海、浙江等地一些企业老板、个体业主被不法分子以洽谈合作投资、融资、购买房产等为名,骗至广东、澳门一带,并在宾馆内被设局诈骗、敲诈勒索巨额钱款。

    此类不法分子作案手法为:第一步,先是有人冒充港澳地区企业的高管助理或亲友,在内地与一些企业、个体业主接触,以引资、合作投资、购买房产等为名,取得事主信任后离开。第二步,拨打电话告诉事主,称合作项目已经公司董事长批准,诱骗事主到广东或澳门考察、签订协议。第三步,待事主抵达后,不法分子会以各种理由支走其随从,将其单独带至事先安排好的饭店内,由冒充董事长的人与事主进行一番假谈判,取得事主信任。第四步,“谈判”结束后,不法分子便提出打牌消遣,同时在座的往往还会有人冒充澳门娱乐公司负责人,这些不法分子通过“做牌”,开始故意先让事主赢点小钱,然后不断加大赌注,使事主输掉巨款(往往有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当场打欠条,并以各种理由进行威胁勒索,逼迫事主往指定的赃户内汇款。

    此类犯罪在香港、广东等地俗称“天仙局”,已有较长发展历史。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一些企业负责人、个体业主和党政领导干部,在洽谈合作项目、招商引资过程中要严加防范,提高识别、应变和自我保护能力,尤其是在境外从事公务、业务活动时,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以防受到不法侵害。相关线索和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