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省区市反拐工作座谈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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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公安部 时间:2008年0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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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掌握当前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形势和打击工作情况,听取各地对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意见和建议,1月23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组织召开了部分省区市反拐工作座谈会,来自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6个省区市刑侦部门负责同志及打拐科(队)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刑事侦查局打拐办陈士渠主任主持,刑事侦查局安卫星副局长、袁小尹副巡视员出席会议并讲话,黑龙江省公安厅孙邦男副厅长出席开幕式并致欢迎辞。
袁小尹副巡视员首先介绍了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及公安部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初步意见。袁副巡视员指出,该行动计划的出台是适应当前我国拐卖犯罪形势发展变化的现实需要,是对拐卖犯罪实施综合治理、减少以致彻底消除拐卖犯罪、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需要,是中国政府履行国际承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迫切需要。作为中国第一个国家级反拐工作的指导文件,它的制定和出台是中国反拐工作的里程碑,将大大推进反拐工作的发展,必将有利于减少乃至从根本上消除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为抓好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近期准备开展以下五项工作:一是抓好国家反拐行动计划的宣传培训;二是牵头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反拐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三是指导各地做好本地区落实国家反拐行动计划的有关工作;四是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五是加强反拐国际合作。
随后,与会各省区市刑侦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就本地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形势、打击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意见和建议作了发言。在反拐工作中,依然存在缺乏专职打拐机构和人员、经费困难,对拐卖犯罪发现难、解救难、打击难、安置遣返难等困难和问题。与会同志在发言中指出,国家反拐行动计划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必将大大推进我国反拐工作,令人振奋。对如何贯彻落实国家反拐行动计划,与会同志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
最后,安卫星副局长讲话,总结了当前全国拐卖犯罪的形势特点,分析了打拐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就各地抓好打拐工作及国家反拐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以贯彻落实国家反拐行动计划为契机,切实抓好反拐工作的组织协调,实现对拐卖犯罪的综合治理。为此,各地首先要做好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其次要做好与反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宣传工作;最后,要做好反拐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二是要高度重视打拐工作,切实增强对打拐工作敏感性、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打击力度,抓好大要案件的侦办工作。三是要抓好案件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全面掌握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展态势,采取措施及时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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