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6日11时许,广东省中山市坦洲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在坦洲镇某居民楼下捡到两名女青年扔下的求救纸条,纸条反映她们被人拐骗到坦洲镇,请求帮助报警。接报后,坦洲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将两名女子救出,当场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冯某、唐某、唐某某对拐卖妇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贩卖该两名女子的“上家”系张某、晏某。民警当日在小榄镇将二人抓获。
经查,2008年8月1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及晏某以带被害人彭某和李某出去玩为由将其骗到坦洲。当晚,张、晏二人联同唐某某将该两名女子灌醉,并以4500元的价格将她们贩卖给唐某某。后唐某某等三人将该两名女子非法拘禁,联系“下家”企图转卖。
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