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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与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等单位交换共享信息资源在实战应用中发挥初步成效
来自:   时间:2008年10月21日

为充分利用社会信息资源服务公安工作开展,更好地发挥建设效益,江苏省公安厅主动与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联系沟通,协商建立有关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今年9月中旬,经双方协商,实现了两家第一批信息数据的交换共享。公安厅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提供了2006年以来全省死亡注销人员信息57.4万条,该厅利用这些信息与全省养老保险信息数据进行了碰撞比对分析,从中发现冒领养老保险人员线索366条。经测算,平均一个月将被冒领养老金48.2万余元,使国家财产蒙受损失。省社会劳动保障厅迅速将比对分析结果通报全省各地开展查证核实工作,逐一进行核对后,采取相关措施避免了国家财产损失。同时,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向公安厅提供了全省养老、医疗、失业、公伤、生育等五类社保信息约1272万条。公安厅将这些信息数据与全国违法犯罪和在逃人员信息进行了集中比对和研判分析,从中发现在逃人员线索847条,经指令各地公安机关核查缉捕,目前已抓获在逃人员43名,发挥了显著作用。

实践证明,交换共享各部门、各单位信息数据,对提高各类信息系统建设效益,发挥实战作用具有明显成效。目前,江苏省公安厅在努力抓好自身信息化建设应用的同时,已经与省司法厅、交通厅、教育厅、工商局、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建立了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社会信息化建设成果已成为平安江苏建设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