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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公安机关成功破获“9•28”持枪抢劫杀人案
来自:   时间:2009年11月29日

2009928,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个体业主郎某从银行取款后,驾车返家途中被抢劫杀害,一辆奥迪轿车及28.5万元现金被抢。案发后,公安部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将此案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尽快破案,消除隐患。在自治区公安厅直接指挥下,兴安盟和突泉县公安机关成立“9·28”持枪抢劫杀人案联合专案组,领导靠前、多警联动,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专案组通过走访调查发现,928日案发现场附近曾出现一黑一白两辆轿车,沿车辆行驶方向追踪又发现两滩血迹,经检验系死者所留,专案组由此认定,黑色轿车即被抢车辆,白色轿车具有重大涉案嫌疑。通过深入走访、调查,专案组发现白色轿车为一辆被盗的吉利自由舰轿车。根据此线索,专案组在吉林白城公安机关大力配合下,于1028日成功抓获隋某、刘某两名犯罪嫌疑人,缴获被抢轿车、涉案枪支和大部分赃款。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隋某、刘某平时游手好闲,打听到突泉县郎某比较有钱即预谋实施抢劫。他们盗窃两辆轿车、两套保安警服,926日来到突泉县开始跟踪受害人,928日趁受害人从银行取款返回之机,冒充警察拦停车辆后直接开枪将受害人杀害并掩埋,驾驶被抢车辆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