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全国“打黑办”接到群众举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李亚东、李亚平等人涉嫌黑恶犯罪的来信后,立即责成吉林省“打黑办”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并定期对核查工作进行督办指导。吉林省“打黑办”对此高度重视,会同通化市公安局挑选精干警力50人成立专案组,对“李氏兄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展开全面调查。
专案组经过为期1年多的摸排核查,核实 “李氏兄弟”犯罪团伙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线索35条。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抓获“李氏兄弟”犯罪团伙涉案人员36人,移送起诉30人,冻结该涉黑团伙银行存款人民币1476万元、美元1.4万余元,扣押、收缴非法所得人民币727.2万余元,扣押各种车辆47台,查封“李氏兄弟”企业、设备、房产等15处。2009年9月13日,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以涉黑等罪名对“李氏兄弟”犯罪团伙提起公诉。12月24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行贿罪等罪名判处组织头目李亚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组织头目李亚平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等罪名判处该组织其他29名成员有期徒刑17年至管制1年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自1984年以来,以李亚东、李亚平为首的“李氏兄弟”涉黑犯罪团伙不断壮大,逐渐形成了以李亚东、李亚平为组织领导者,以李亚明、邰瑞华、裘才、王小儒、赵静伟、段立国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分工明确,在李亚东、李亚平的直接策划指挥下实施了诈骗、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买卖枪支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打伤无辜群众10余人、非法占用农地80.67亩、非法所得1800余万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