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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打黑办”重点督办的漯河市马冬涉黑案一审判决,首犯马冬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7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其他7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十五至二年有期徒刑不等。
经查明,自2002年以来,马冬纠集两劳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以其为首,张建强、徐伟等为骨干成员,代全军、张先俊等人参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公开聚众持械斗殴、开设地下赌场、组织妇女卖淫、非法占用农用地抽沙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致1人重伤、7人轻伤,垄断了漯河市光明路托运市场和郾襄路超限站非法带车收费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
2006年8月,接到全国“打黑办”的线索督办通知后,河南省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在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漯河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指挥,专案组选准突破口,将马冬及其骨干成员抓捕归案,并采取异地羁押、异地审讯等措施突破全案,彻底摧毁了这一作恶累累的犯罪组织。
在市委政法委指挥协调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侦办,进行把关指导,提高了案件质量,加快了办案进度;案件庭审期间,安排一般参与者、骨干成员、首要分子先后分别出庭受审,提高了庭审效率,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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