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机构职能    |  办案公开    |  刑侦工作    |  刑事技术    |  警犬技术    |  刑事犯罪情况
国务院授予“特别能战斗”荣誉称号:福建晋江刑警大队
来自:公安部   时间:2008年04月10日
 1999年8月3日福建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被国务院授予“特别能战斗刑警队”以来,面对日益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市局党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姿态,积极探索、实践打击刑事犯罪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不断提升刑侦科技化、信息化、专业化工作水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新时期“特别能战斗”刑警精神的内涵。

    近年来,晋江刑警年人均破案数、人均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数分别达到38.2起、15.5人,连年高居全省同级刑侦部门首位。相继成功破获“2004.5.29”绑架杀害2名中学生案、“2005.5.14”碎尸案、“2006.6.12”绑架幼童勒索60万元案、“2006.8.26”绑架港商勒索200万“2006.11.6”入室杀害2名幼女案、2007年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晋江东石镇系列抢劫强奸案等一大批危害重、影响大的恶性案件。2007年,全市共立命案57起,破命案53起,命案破案率93%,充分诠释了“特别能战斗”的刑警精神。近年来,市局刑侦大队和专案组多次荣立集体一、二、三等功,大队先后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三基建设示范单位、全国追逃先进单位,连续5年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