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1日,孟建柱部长签署命令,授予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机动队民警张金龙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2010年2月22日,张金龙同志在参与抓捕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过程中,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与持刀犯罪嫌疑人展开殊死搏斗,在左眼、左肩被刺伤的情况下,仍强忍剧痛,与战友一起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经医院全力救治,张金龙同志脱离生命危险,但左眼球被摘除,留下终身残疾。
张金龙自2007年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以来,爱岗敬业、顽强拼搏,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以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迅速成长为业务骨干,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2009年被调入刑警大队机动队负责办理盗抢“三车”案件以来,他积极开展信息研判和串并案工作,全面掌握了该类案件的发案规律、特点和动态,成功参与破获各类案件100余起,摧毁犯罪团伙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0余名,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秉公执法、淡泊名利,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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