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决定授予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刑警大队民警钱祥村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011年1月4日11时许,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民警在到一名犯罪嫌疑人家属家中调查情况时,突遭2名犯罪嫌疑人枪击。钱祥村同志在双腿中霰弹的情况下,与犯罪嫌疑人开展殊死搏斗,最终因失血过多、昏倒在地,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