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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总队严明纪律重拳整治驾驶人培训考试“乱收费”问题
来源:  时间:2009年03月09日
    

       重庆总队严明纪律重拳整治驾驶人培训考试“乱收费”问题

  受驾驶人培训考试新规定的出台以及全球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近段时期以来,全市驾驶人培训考试人数急剧上升,培训考试工作迅速升温,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同时,部分驾校为了减少成本,尽快将学员送出“学校”,以便招收更多的学员,获取更大的利益,便巧立收费名目,对学员“乱收费”,甚至采取冒用车管所或考试员名义签注假成绩等不法手段骗取学员钱财,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在网上散布不实虚假言论并进行炒作,给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此问题引起市局和总队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总队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找准症结,采取强有力的整治措施,进一步严明驾驶人考试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从源头上解决驾驶人培训考试中的“乱收费”问题,维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形象。
  一、明确任务,捆绑责任。总队决定从2月15日至5月15日,在全市各车管分所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彻底解决驾驶人培训考试“乱收费”问题。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车管所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由每位所领导和分所领导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分别负责督促指导巴山分所、黔江分所、江北分所、考试中心、涪陵分所、永川分所和江南分所的集中整治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并实行捆绑责任追究,哪个分所、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外,还要对负责对口联系的所领导进行问责,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二、严明纪律,规范管理。2月23日,总队召开全市考试员廉政工作会议,对整治驾驶人培训考试“乱收费”问题进行动员部署。一是考试员要进行靠前点名,出示考试员证,公开考试名单,公布考试纪律,核实被考试人照片和身份证,防止代考、替考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考试,严禁擅自降低或抬高考试标准,考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并由考试员和学员在成绩上签名后才能离开考场。三是对考试不合格的学员,考试员要当场指出问题和原因,对学员的疑问要认真解答。考试结束后,学员要填写《考试工作测评表》,对该科目考试进行监督。2月24日,总队召开全市驾校校长廉政工作会议,与各驾校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对加强驾驶人培训工作,杜绝“乱收费”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驾驶人培训学校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培训质量上,而不是靠走捷径、拉关系提高学员考试成功率上。要与学员之间相互尊重,对车管所的考试工作大力支持,共同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培训考试环境。二是鼓励驾校和学员对车管所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和举报,对考试员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驾校也要严格遵守培训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对违规培训、收取“软过费”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一律停止受理考试业务三个月。三是总队要组织暗访组,对各驾校培训工作进行暗访检查,发现违规培训、“乱收费”等行为,将严格按规定查处,并通报给驾校主管部门,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停业整顿甚至取消其培训资格。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为加强全市车管队伍勤政、廉政建设,总队从体制、机制入手,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一是从事考试员工作5年(含)以上考试员全部轮换出考试岗位,共轮换考试员18名。二是制定《车管所内部考试员管理考核办法》,对考试员提出更为严厉的工作纪律,并严格进行考核,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一律调离考试员岗位并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一律辞退,触犯刑律的,一律依法查办。三是在各驾校和考场候考室公布和张贴统一制作的温馨提示,将考试环节、考试科目收费标准、举报监督电话等公布上墙,凡未公布的,一律停止该驾校或考场的考试工作。四是为解决待考学员过多,出现考试积压的问题,从2月26日起至3月底,各分所每周六继续受理考试业务,考试员要加班加点完成考试工作。五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集中整治工作,公开驾驶人培训考试程序和纪律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并对举报查证属实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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