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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持新加坡政府签发的入境许可(IPA)出境须知
来源: 公安部  时间:2008年06月10日
        据新加坡驻华使馆告,新加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获得新加坡就业/探亲准证、探亲准证、访问准证、培训准证和工作许可的申请人签发入境许可(In Principle Approval,以下简称IPA),新加坡移民局负责对获得新加坡学习准证的申请人签发IPA,表示新加坡政府已同意给上述申请人签发一次入境签证。持IPA原件的人员入境新加坡无需再向新加坡驻外使领馆申办签证,工作许可、学习、就业/探亲准证类IPA也可从国际互联网上下载,效用等同于原件(只能在新加坡国内下载,其中网上下载的就业/探亲准证类IPA与原件式样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