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人可以申领居留许可 |
|
| 来源: 公安部 时间:2008年04月18日 |
|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居留许可:
一、持驻外使馆、领馆和香港、澳门公署签发的Z、X、J-1签证的外国人;
二、根据互免签证协议免办签证来华,需超过协议规定的免签停留期的外国人,但不包括各国驻华使馆或者领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随任子女、父母、岳父母、同居者、经外交部礼宾司同意的非直系亲属以及执行联合国援华项目或者根据两国间协议来华长期工作的联合国官员、政府公务员及其随任眷属以及其他因公来华人员;
三、持L、F、J-2签证入境,持有相关材料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