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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Z、X、J签证入境的外国人申领居留许可须知
来源: 公安部  时间:2008年04月18日
        持Z、X、J签证入境的外国人申请居留许可,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官员、特别)、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持Z签证者须提供《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或者文化部、文化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批准演出的批件及工作单位公函;

        四、持X签证者须提供就读院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公函和《录取通知书》;

        五、持J-1签证者须提供记者证。持J-2签证入境作为常驻记者申请居留许可,还须提供外交部新闻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函。
        持Z、J-1签证者的随行家属须提供任职或者就业单位公函;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父母和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六、其它与申请居留许可有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