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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放行分数线
来源: 公安部  时间:2008年04月18日
        2008年,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澳门定居夫妻团聚类审批放行分数线为182.7分,即2003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无依靠未成年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照顾在港澳地区无依靠父母类为6分,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凡达到上述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放行分数线的申请人,2008年内可按得分高低顺序,经审批后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人如需了解打分排队情况,可向受理其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