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赴澳门就学的内地学生申请“逗留的特别许可”相关办事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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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时间:2010年08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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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于2010年2月开始对赴澳门高等院校就学的内地学生实行新的出入境管理措施,即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的内地学生赴澳门后在获准的逗留期限内(最长90天)须向该厅申请“逗留的特别许可”。为避免赴澳门就学的内地学生因未能及时申请“逗留的特别许可”而产生出入境不便问题,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发布了关于内地学生申请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相关手续信息,详情请见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服务网站:www.fsm.gov.mo/psp/cht/psp_top5_4_1.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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