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机构设置 |  政策法规 |  工作动态 |  预警信息 |  典型案例 |  经侦卫士 |  经济犯罪举报信箱 |  警事咨询
 
深圳市公安机关打击非法证券咨询类犯罪
来自:   作者:   时间:2008-08-13
    

        人民公安报深圳7月30日电 记者周保军、王晶晶报道:今年以来,广东省深圳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已立案侦查非法证券咨询类犯罪案件19起,破获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案值达人民币2573.06万元。日前,深圳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两起近期破获的涉及非法证券咨询类案件的主要情况。
 

  据了解,2007年9月,犯罪嫌疑人房某等人成立深圳市金股之王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通过电视股评节目、免费电话等方式在全国招揽客户,并以售卖荐股软件为名与全国各地客户签订服务协议,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客户提供股票买卖信息及操作方法服务,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该案中被骗客户有1090人,涉案金额达1700多万元人民币,涉及广东、上海、浙江等10省市。
 

  200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龙某、欧某等人以不存在的深圳市方正投资公司和深圳市鸿兴投资公司的名义,通过发手机短信和打电话等方式,以提供股票信息为由,诱骗受害人交纳保证金、手续费等,共骗取多名受害人63.9万元人民币。经受害人举报,警方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八名。
 

  这些非法证券咨询活动的主要方式包括以私募基金之名从事非法证券咨询业务;以出售炒股软件为名从事非法证券咨询业务;以网络为媒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受害人投资款和各种名目费用;以虚构的公司为名,致电异地投资者,称其可以提供股票信息帮助炒股赚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