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禁毒委员会禁吸戒毒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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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禁毒局 作者: 时间:2009-03-09 |
2009年2月19日,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杨凤瑞主持召开国家禁毒委员会禁吸戒毒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通报2008年全国禁吸戒毒工作情况,分析当前禁吸戒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与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2009年禁吸戒毒工作的安排意见。公安部、卫生部、司法部、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小组成员单位派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国家禁毒办副巡视员陈绪富代表国家禁毒办通报了2008年全国禁吸戒毒工作情况和2009年工作的初步考虑,与会的禁吸戒毒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分别结合本单位的职责,介绍了2008年开展禁吸戒毒工作的主要情况,共同讨论、研究了2009年的重点工作。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杨凤瑞做了总结发言。 会议认为,2008年,国家禁毒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全国各级禁毒部门紧紧围绕服务北京奥运安保工作和学习、贯彻落实《禁毒法》的总体部署,全面深化禁吸戒毒工作改革,做了大量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新旧戒毒工作体制的衔接工作。各级禁毒部门积极选取有代表性的城市街道和乡镇,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各地公安、司法部门在禁毒部门的协调下,因地制宜研究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投送衔接工作,确保了《禁毒法》实施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安部在充分调研和征求相关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戒毒条例(送审稿)》报国务院。二是积极落实戒毒康复场所试点项目建设用地和地方配套资金,进一步探索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和管理经验,加快推进场所建设工作。国家发改委下达的70个试点项目中,目前已有46个项目开工建设,15个投入使用。三是深入开展吸毒人员排查和依法收戒吸毒成瘾人员专项行动,加快推动重点城市公安机关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拓展应用工作,严格落实动态管控措施,为全力打造“无毒奥运”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据国家禁毒办统计,在奥运会召开前夕,全国共排查出曾在京暂住的外地籍涉毒人员已达8229名,见面排查北京籍失控吸毒人员3460名,见面劝返、管控吸毒人员3378名。全年全国共强制隔离戒毒(包括《禁毒法》实施前的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吸毒成瘾人员26.4万名。四是卫生、公安、药监等部门密切配合,推动阿片类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取得新进展。截至2008年底,全国开诊的门诊数达到600个,累计治疗病人17.8万人,门诊稳定治疗9.4万人,在萎缩毒品消费市场、降低毒品危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特别是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以来,我国在治理海洛因问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吸食海洛因等传统毒品人群的增长势头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但是目前禁吸戒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由于海洛因成瘾者戒断难复吸率高特点,继续巩固海洛因的治理成果任务艰巨;以35岁以下青少年为主体的吸食新型毒品人员数量和比例持续增加,由2005年的6.7%上升到2008年底的21.3%,解决新型毒品滥用问题任务越来越迫切;因吸毒造成的社会危害依然严重,全国的艾滋病感染者中,有32%因吸毒感染,吸毒人员违法犯罪的比例仍然高居不下等。面对严峻的戒毒形势,特别是《禁毒法》出台后带来的戒毒制度的新变革,当前的禁吸戒毒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方面:一是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尚在试点阶段,起步艰难,相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制度不明确。二是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管理制度急待规范,与《禁毒法》相配套的《戒毒条例》、《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标准》等规章制度急需出台。三是全国的戒毒康复场所工作刚刚起步,建设和管理经验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积累。四是新型毒品成瘾认定难,导致了公安机关对发现吸毒违法活动处理难,迫切需要出台便于基层执法部门操作的司法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 会议强调,深入推进《禁毒法》和即将出台的《戒毒条例》的贯彻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禁吸戒毒工作的中心任务。2009年,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即将召开的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继续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在禁毒戒毒领域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戒毒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加快推动《戒毒条例》及其配套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出台,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贯彻落实《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培训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各类戒毒场所和社区层面的戒毒康复工作,切实落实各项戒毒措施。推动各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由试点转入全面推开;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两种资源、两个积极性,规范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加快推进戒毒康复场所试点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探索管理经验;继续推动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提高门诊收治量和受治人员的维持率。三是进一步推进动态管控机制建设,加强拓展应用,加大对吸毒人员的排查、发现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新型毒品成瘾和戒毒治疗的科研工作,尽快出台治理对策,坚决遏制新型毒品的发展蔓延。 会议决定,今后禁吸戒毒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作小组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共同研究解决戒毒领域出现的难题,积极推动禁吸戒毒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为了保证2009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根据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以下几项具体工作需要相关单位牵头完成:一是由公安部牵头,制定《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公安部牵头,卫生部、司法部配合,制定《吸毒人员登记办法》;二是由卫生部牵头,公安部配合,制定《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由卫生部牵头,公安部、司法部配合,组织制定《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办法》;三是由民政部牵头,卫生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配合,就如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制定指导性意见;四是由公安部、司法部分别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配合,组织对公安、司法系统在建的戒毒康复场所试点项目进行检查评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两部门的评估报告,会同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编制下一步深化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的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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