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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依法禁毒、构建和谐理念深入人心
来自: 人民公安报  作者:   时间:2009-04-02
      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切实推动《禁毒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国家禁毒委员会于2008年10月至12月部署全国开展了《禁毒法》集中宣传行动。近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杨凤瑞就此次行动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禁毒法》全国受教育人数逾一亿人次
  共组建禁毒志愿者小分队两万多支,动员禁毒志愿者近100万人次
   
  记者:据了解,《禁毒法》集中宣传行动期间全国共发动禁毒志愿者近100万人次,开展各类禁毒宣传教育活动15万场次,受教育人数逾1亿人次,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这个成绩的取得是否得益于有力的组织领导工作?
  杨凤瑞: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亲自签批了《〈禁毒〉集中宣传行动方案》,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明确要求抓好落实,抓出实效,并多次询问行动开展情况。宣传行动开始后,各级领导也高度重视,相继作出指示批示,一些领导还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积极参加《禁毒法》宣传教育活动,为推动《禁毒法》集中宣传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卫生部转发了集中宣传行动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也纷纷转发了开展《禁毒法》集中宣传行动的通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做好动员部署,有力推动了集中宣传行动的顺利开展。
   
  记者:为确保集中宣传行动实现预期目标,各有关部门是如何组建队伍,强化培训,为行动提供人力保障的?
  杨凤瑞:各级公安禁毒部门联合共青团、工会、妇联、民政等部门,在对现有禁毒志愿者队伍进行梳理、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招募了一批志愿者,并整合、组建成《禁毒法》宣传小分队,为全面推进《禁毒法》宣传活动提供了人力支持和队伍保障。据统计,全国共组建禁毒志愿者小分队两万多支,动员禁毒志愿者近100万人次,仅山东、内蒙古、吉林、江苏、广东、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就新招募志愿者6.3万余人。
  与此同时,各地普遍举办禁毒志愿者培训班,加强了《禁毒法》主要内容、毒品基本知识和禁毒宣传工作技巧的培训工作。据统计,仅山西、内蒙古、浙江、江苏、山东、甘肃就举办禁毒志愿者培训班1869场。各地有计划、分层次的培训活动有效提高了禁毒志愿者开展《禁毒法》宣传的能力和水平。
   
  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精彩纷呈
  以宣传小分队为依托,全面推动《禁毒法》宣传“六进”工作

   
  记者:行动中,为推动《禁毒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杨凤瑞:在这次集中宣传行动中,各地、各有关部门以《禁毒法》宣传小分队为依托,通过禁毒图片展、散发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咨询讲解、讲座培训、签名承诺等多种形式,全面推动了《禁毒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
  其中,河北、内蒙古、宁夏等地深入社区和人员密集地段,以拉家常、开展咨询、发放禁毒环保购物袋等方式向群众讲解毒品危害和《禁毒法》知识,教育吸引了大批社区群众;四川省深入到灾区“板房学校”开展《禁毒法》宣传,黑龙江省将禁毒内容纳入《生命教育课》中,天津、广东、云南等地组织开展了上一堂专题教育课、看一次专题教育片等禁毒“五个一”活动,引导学生了解《禁毒法》,树立远离毒品、参与禁毒的意识;浙江、河北等地利用为企业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行政许可证等契机开展《禁毒法》宣传,河南周口、广东江门等地分别对本地铁路、邮政系统职工普及《禁毒法》及毒品知识教育;浙江台州、江西景德镇、内蒙古乌海等地组织“娘子军禁毒帮教队伍”、“妈妈帮教团”等,切实推动《禁毒法》宣传进家庭;四川、贵州、云南等地利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高峰期,在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要道开展《禁毒法》宣传;各地还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利用农村集市、普法教育、送文化下乡等契机,采用宣传展板、宣传图片、宣讲等形式向农村群众广泛宣传《禁毒法》知识和毒品危害。
  此外,一些地方还加强策划,创新形式,努力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天津市组织了“百场禁毒展览与影片巡映”活动,山西省举办了禁毒海报和FLASH动漫设计大赛,安徽省宿州市利用灵璧石文化节的时机向参展商和参观者散发禁毒宣传资料,有力推动了《禁毒法》集中宣传活动的开展。
   
  进一步在宣传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
  加强督导和考核工作,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取得更大成效
   
  记者:在加强督导、完善保障方面,各地做了哪些工作?
  杨凤瑞:为推动《禁毒法》集中宣传行动取得实效,各地纷纷采取措施,加强了督导和考核工作。河北、吉林、江苏、广东、四川、甘肃、湖北、安徽、贵州等地专门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巡查,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保证了《禁毒法》集中宣传行动的有序开展。
  各地还积极落实专项经费,开发、印制了大批宣传资料,努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仅河北、四川等17个省区市就发放各类《禁毒法》宣传资料1315万余份,江苏、广东等六省区投入宣传经费1020余万元。
   
  记者:下一阶段如何深入宣传《禁毒法》?
  杨凤瑞:此次《禁毒法》集中宣传行动动员了一批禁毒志愿者,教育覆盖了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禁毒意识,使依法禁毒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下一步,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的部署,继续把《禁毒法》作为2009年禁毒宣传工作重点,在开展面向全民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社会流动人员、社区居民、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单位内部、重点场所和农村地区开展宣传,努力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