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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公平正义,坚持秉公办案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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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恪守公平正义,坚持秉公办案
  ----记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个人、广州市公安局法制处复议应诉科科长张静
  自1993年从事公安法制工作以来,张静同志始终坚持执法为民,恪守公平正义,坚持秉公办案,确保案件质量,注重学习总结,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的救济、监督、指导职能,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指导、规范全市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突出的成绩。2009年2月18日,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表彰为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个人。
  一、严格审查,依法办案,化解矛盾纷争
  张静同志平均每年办理、审核治安管理、交通、消防、户政等各类案件200多宗。经她手复议的案件基本都做到了“案结事了”,很好地发挥了行政复议“定纷止争”的积极作用,有效减少了涉法信访和诉讼案件,从源头上妥善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经她审核办理的复议案件起诉到法院的,至今保持“零败诉”记录,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
  广州市公安类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大,每年全市公安系统受案量超过1000件。公安行政复议案件直接面对老百姓,对办案质量要求高。特别是一些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处理不好,不仅让群众对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产生怀疑,而且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面对日益复杂的复议案件,张静同志一方面严把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秉公执法,一方面以爱心、耐心和诚心面对来访群众,着力化解矛盾纷争。 
  如:2005年8月,广州市番禺区某村由于“村官”选举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数十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处理,其中冯某等11人先后向市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该事件持续时间长,各种因素错综复杂,而且国内外新闻媒体均广泛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省、市领导都极为重视,申请人的代理人又是资深律师,稍有不慎就会使公安工作陷入被动的尴尬境地。作为专案组的成员之一,张静同志往返奔波于市局和办案单位之间,连续多天扎驻在办案单位,深入现场指导调查取证工作,对案件定性、取证方向等提出书面法律意见,站在复议的角度为专案的处置出谋划策,充分发挥了复议工作民警的“服务”职能。案件进入复议程序后,她对一系列复议案件认真研究,反复审阅该事件的40余卷行政处罚案卷,深入了解案情,并对相关人员作询问笔录,慎重撰写法律文书,凭借娴熟的工作技巧和丰富的法律知识,保证了办案每个环节都依法依规,不出纰漏,并提前做好诉讼、赔偿等善后工作。由于该系列复议案说理清晰、处理得当,申请人无一人提起行政诉讼,有力维护了公安执法权威,很好地应对了这起涉及“维稳”大局的群体性复议案件。
  坚决纠正错误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由于秉持公平正义,经常受到申请人的赞扬,连被申请人也对复议决定心服口服。申请人夏某、黄某等专程送来锦旗表示感谢。黄某是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因对行政警告处罚不服申请复议,要求伸张正义。张静同志认真审核后认为该案中黄某的所谓“打人”行为只是防卫性质,原行政警告处罚决定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此建议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原处罚决定。黄某收到撤销原处罚的复议决定书后,激动万分,特地专程赠送一面锦旗,上写:维护事实真相,公正执法。
  细致答疑指导正确行政复议,情法并举化解矛盾纷争。她在工作中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解答群众问题,尽力提供帮助。如2007年11月,苏某四兄弟因与堂叔财产继承纠纷,打伤了堂叔,受到了行政拘留处罚。四兄弟的妻子一起代理丈夫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开始时,她们情绪激动,又哭又闹。张静同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满怀同情之心认真倾听她们所诉,以法律之威严释其中之理,指出打伤人的错误所在;她们不懂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就按其倾诉内容当场书写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将其请求和理由记录下来,耐心告知申请人应有的权益,并告知她们处理财产继承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经过耐心劝导,几人认识到丈夫所犯的错误,从不理解、责怨到感激,从而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二、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的公正、公开
  规范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是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基础。张静同志注意结合办案实践,不断探索、健全行政复议办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两人接案制度、案件复核制度、集体讨论制度等一系列办案程序,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核、结案和案卷管理等各个环节都有明确规定,行政复议全过程都有层级监督,从制度上确保办案质量。还结合工作实际草拟了《广州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办理公安行政复议案件程序》、《广州市公安局行政复议案件听证指引》、《案例点评程序规定》等文件,为提高办案质量奠定了基础。近年来她结合复议审查发现的问题,随案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至今共向办案单位发出意见书160余份,有力促进了办案单位规范执法行为,取得良好效果。
  三、加强法制宣传,担当公安普法先锋
  作为一名业务精通的年轻科领导,张静同志还承担了大量局内外的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配合“大练兵”工作的开展及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实施,仅过去三年间,张静同志为就为市局各级基层公安机关授课30余次,深入浅出地讲授公安机关行政案件、交通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复议诉讼案件等的办理及应注意的问题,并倾听基层单位意见,积极答疑解难。她还多次应邀到广州海关缉私局、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等单位授课。并多次受单位指派接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采访或参与节目直播,普及、宣传法律知识。
  四、坚持学习,夯实基础
  打铁还要自身硬。张静同志充分认识到,没有扎实的法律理论素养和行政复议专业知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便无从谈起。因此,她工作再忙也不放松学习。她坚持攻读并获得了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并先后撰写了《公安行政复议中信访工作的操作性问题研究》、《公安行政复议审查程序之探讨》等文章30多篇。其中,《现代警务评估机制探析》一文获公安部“公安工作与和谐社会”论文研讨会三等奖,《论目标管理在公安队伍管理中的应用》获全省法制系统征文比赛三等奖,《转变限制型治安管理模式树立执法教育观念》一文获“当代中国公安行政管理改革与发展论坛”征文三等奖。她还组织编撰了《公安行政复议诉讼案例评析》一书,参与了《广东公安行政诉讼案例点评》一书的编导工作。其中《公安行政复议诉讼案例评析》从该局近三年办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中,收集整理了46个较为典型的案例,以案说法、明法晰理,为各公安执法单位和广大执法民警提供执法参考和法律指导,受到广泛好评,公安部法制局专门刊登了简报宣传该书。省厅法制处也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制民警人手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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