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徐立全在全省公安机关贯彻公安部南通会议精神暨2009年度执法质量考评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执法管理体系,有了这个体系,执法质量才有保障。 一是健全案件审核把关制度。针对受理立案、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处罚审批、释放等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设置把关程序,进行严格审核。要开展案件审核专项调研,全面掌握各地案件审核把关情况,借鉴先进省市好的做法,进一步规范全省案件审核工作。建立全省统一的专(兼)职法制员制度,每个基层执法科、所、队必须配备1名专(兼)职法制员,直接介入办案环节,把好本单位执法关。实行案件主办民警制度,明确办案职责,落实执法责任,加强对案件质量的源头控制。 二是完善执法档案制度。认真总结执法档案制度试点工作经验,修订《安徽省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及基层单位执法档案建设规定(试行)》,客观记载执法流程,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牢固树立“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的意识。要依托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电子化执法档案,及时将基层单位和民警案件办理、审核、审批的情况、执法存在问题的情况、导致投诉、诉讼、国家赔偿的情况在网上予以公示,直观反映执法单位和执法民警的执法素质、执法水平,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依据。 三是建立执法流程控制系统。充分运用执法信息化手段,将执法标准、执法流程加以固化,实现案件的网上流转、网上考核。加快协同办案系统测试进程,突出执法监督模块的开发和应用,将监督手段延伸到执法的各个环节,实现对民警执法办案的实时监控,年底前新的办案系统要在全省推广应用。探索建立集指挥调度、情报研判、综合管理为一体的信息化平台,将办理刑事、行政案件全部纳入平台管理,整合管理资源,缩短管理期间。 四是强化执法质量考评机制。修订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加大对易出问题执法环节及实体性问题的考评力度,强化日常考评、动态考评,增加案卷抽查数量,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力量,适时组织全省17个市进行互评、互查。针对考评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项整治、专项清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今后,省厅将把执法质量考评作为对市级公安机关“三项建设”考评的一个单项,单独排名,落实奖惩。对执法质量考评综合排名后三名的市级公安机关,当年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执法质量不达标的,建议地方党委调整主要负责人工作岗位。对优秀单位和优秀民警予以大力表彰,对排名靠后的执法单位和卷宗出现执法问题的主办民警追究相应责任。 五是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安徽省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暂行规定》,明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职责分工、操作程序和结果运用。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对省厅接访的每一起案件、新闻媒体曝光的每一起案件,都要跟踪督办,及时发现、认定、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严把案件质量关,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执法问题,查清办案人、审核人、审批人的责任,坚决落实责任追究。研究制定规范执法行为的硬性规定,针对民警违反法律规定、法定程序、法定时限、违背办案基本要求等执法不规范行为,定立明确的惩罚措施,为民警执法划定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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