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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制定办理袭警案件的若干规定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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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上海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办理袭警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对保护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规范袭警案件的办理有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是,
  规定所称的袭警案件,是指使用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案件。袭警案件发生后,所属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开展伤员救护、现场勘查、证据收集固定等工作,并将案情及时报告市局指挥中心,同时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对袭警案件的处理情况,相关公安分(县)局或者市局有关单位应当及时书面上报市局,并报市局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对袭警案件,应当严格依照《关于本市办理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意见》(沪公发[2004]487号)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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