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公安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隆重表彰了全国公安机关的100个爱民集体和200名爱民模范。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宣读了《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的命令》。其中,湖南省桑植县公安局法制股民警彭神洲、云南省个旧市公安局法制室民警杨艳(女)、上海外高桥港区缉私分局法制科副科长蒋海燕(女)、南京海关缉私局法制二处处长李卫新,以及中山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榜上有名。 近些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人民公安为人民”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在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别是在抗击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汶川“5.12”地震等一系列重大自然灾害,应对西藏“3.14”事件、乌鲁木齐“7.5”事件等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完成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等一系列重大安保任务中,全国公安机关法制民警和广大公安民警一道,不畏艰险、不怕牺牲,顽强拼搏、团结奋战,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2008年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深入开展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全力以赴投入保平安、保稳定、促和谐的各项工作。广大法制民警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扎根基层一线,立足本职,心系百姓,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满腔热情地做群众工作,精心耕耘和谐的警民关系,涌现出了许多深受人民群众爱戴的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这些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是全国公安法制战线的先进代表,他们以实际行动深刻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深刻内涵,充分体现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本站将在先进人物栏目中陆续登出他们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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