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30日上午,安徽籍男子郑某驾驶一辆无牌轿车由南向北违法行驶在上海市闵行区时,执勤交警王某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郑某未予理睬驾车逃离。交警王某随即驾驶警用摩托车追赶,在逃跑途中,郑某因惊惶失措导致车辆失控,与交警巡逻车相撞,之后弃车逃逸,并将前来抓捕的交警张某摔倒致伤。最终其被增援的交警当场抓获。
经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交警张某因外力作用致右髋臼顶骨折,构成轻伤。郑某在违法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以强行逃跑、撞击警用车辆及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并致一名民警受轻伤、两辆警用车辆受损等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闵行区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重判处郑应生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