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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巡警推行“五色警情工作法”保护民警执勤不受伤害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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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巡警推行“五色警情工作法”

 保护民警执勤不受伤害

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巡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推行“五色警情工作法”,规定在遇到警情时,按相应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保护民警的自身安全。

红色警情:当事人身上携有枪支、炸药或其他引爆装置。出警时,民警要穿防弹背心,戴头盔。先期到达的民警要保持有效距离,稳住对方,圈定隔离带。等待专业排爆人员,狙击手和现场高级指挥人员到场。

黄色警情:两人以上持刀、棍棒打架斗殴或进行打砸抢。出警时,民警要穿防刺背心,带头盔、防刺手套,备警棍,在赶赴现场的同时开响警报器。

绿色警情:家庭暴力动用凶器,交通事故引发打架并动用凶器,“武疯子”行凶。出警时,民警要穿防刺背心,带头盔,防刺手套。遇“武疯子”闹事,应备盾牌、棉被、扫帚、网枪。到达现场后,对于家庭暴力及交通事故引发的警情,以疏导劝解为主,避免激化矛盾。

黑色警情:火灾、煤气、天然气、化工、有毒气体泄露。出警时,要求民警佩带防毒面具。

白色警情:溺水,电线杆倒地电线断裂、漏电等,遇到此警情时,要求民警携带救生圈,救生绳并佩带绝缘手套,雨天要穿绝缘靴,漏电警情要设立隔离带。

朝阳大队规定,在处置“五色警情”时,主处警区有权指令其他警区增援,并告知是某色警情,便于提前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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