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督察部门圆满完成
全运会安保现场督察任务
为做好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安保现场督察工作,山东省公安督察部门精心组织、超前行动,全力以赴参与、服务、保障、推动全运安保各项部署的落实。期间,共出动警力1.6万余人次,开展明察暗访9000余次,检查基层单位2.4万余个次,督察警车8000余辆次,发现查纠各类问题4100余件,提出督察建议1900余条,下发督察法律文书390余份,创下全省督察历史上督察点最多、战线最长、时间跨度最大、督察密度最大的“四个之最”。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强有力。省厅成立了由张志华督察长为组长、督察处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安保督察组。全省17市局及直属局在省厅统一领导下,均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或督察长任组长,督察、治安、交警、消防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分县(市)局也成立了专门班子和办事机构。省厅督察处早谋划、早介入,借鉴北京奥运会、南京“十运会”安保督察成功经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全运会安保督察实施意见及总体方案,对每项行动工作重点内容和环节提出要求、做出安排。省厅及时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平安全运”安保专项督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必须把全运安保督察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从严从细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运安保工作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立足赛场会场,突出重点环节,全方位开展现场督察。一是围绕“环京护城河”、“环济安保圈”治安检查站运行情况不间断开展专项督察。9、10月份全运会安保进入实战阶段,省厅督察处先后5次抽调督察民警组织20个督察组,对15个“环京护城河”、15个“环济安保圈”治安检查站逐个进行明察暗访。期间,厅督察处根据公安部督导组对国庆60周年安保的反馈情况,迅速抽调9名督察民警分成3个督察组,集中对“环济安保圈”市地公安机关全运安保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共检查6市公安机关治安检查站15个,基层所队66个,全运会签约酒店70余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督察建议100余条,督促立即整改。二是紧扣全运会场馆、系列测试赛和火炬传递活动安保工作,深入开展现场督察。全运会系列测试赛及预赛在全省17个市陆续展开后,各级公安督察部门从全运会安保实战出发,力求将每场测试赛作为战前预演,分别会同安保团队开展集中督导检查,重点对各地新改建场馆,严格督促完善人防、技防、消防、功能用房等配套设施。火炬传递活动中,全省督察部门全警参与,密切协作,对火炬驻地、传递起跑仪式、传递路线、圣火回收仪式等逐点、逐岗、逐线深入开展现场督察,严督安保措施、严督岗位责任、严督执勤形象,做到火炬传递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以全运会开闭幕式安保工作为核心,深入开展赛事安保过程的随警督察。厅督察处负责同志带领6名督察民警,按照开闭幕式安保“七道防线”总体部署,与济南市局督察部门调集的60名督察力量,组成22个督察小组,上下联动,科学搭配,协同作战,定人、定岗、定责,分别进驻奥体中心体育场人检、车检口及周边警戒区域,逐岗、逐点、逐线对搜爆安检、文艺表演秩序维护、外围制高点控制、观众入退场疏散、反恐处突力量集结待命等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随警督察,形成了整体监督合力。全体参战民警不但提醒执勤民警规范执勤、文明执勤、严格检查,而且帮助执勤民警劝阻不按规定入场的车辆和人员,清退入场的车辆,确保了安保工作“零失误、零缺陷、零隐患、零遗憾”目标要求的顺利实现。各级督察部门采取捆绑作业、无缝对接的方式,持续不断地对赛事安保工作开展随警督察,同时科学安排警力,选择夜间重点时段,调集力量对签约宾馆、饭店警卫、安保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督促严控重点对象、严防要害部位、严抓关键环节,确保住地绝对安全。
以全运会安保工作为主抓手,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一是对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消防安全隐患大整治集中行动开展专项督察。根据全省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厅督察处及时部署,对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警力部署不到位的单位,及时下发督察通知书,督促整改;积极会同消防部门深入全运场馆、签约酒店及“九小场所”对消防安全措施及隐患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对执法环节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督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全国、全省公安机关切实加强执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省厅督察处迅速组织全省督察部门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督察活动。省厅与省武警总队联合下发了《关于省厅督察民警凭督察证件进入监管场所开展现场督察的通知》,并邀请厅监管处负责同志为督察民警进行统一培训,活动期间,督察处先后5次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全省17个市44个县(市、区)监所和派出所、刑警中队的候问室、询问室、审讯室等羁押询问场所安全管理情况开展了访查,共检查看守所、派出所、刑警队116个,发现查纠了大量安全隐患,厅督察处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察通知书18份,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给监管部门。三是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着力点,扎实做好检举控告案件核查工作。全省督察部门坚持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派员核查制度,坚持查纠与保障并行,坚持查处和维权并重,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四是以督促落实“五条禁令”等警规警纪为重点,切实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督察力度。先后查纠违反“五条禁令”9起9人并以省厅名义通报,责成各市公安机关对有关县(市、区)局、警种的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会同纪委、政治部与局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不间断开展对警车、警服、警用标志的专项整治,多次派员会同济南市局督察支队、交警支队在济南高速路口,对过往警用车辆进行现场督察。加大对公安机关内务管理工作的督察力度,始终将落实“四句话”要求、公务用枪管理使用以及110、122接处警等工作作为日常督察重点,以重大节日、重大社会活动为契机,共检查基层单位3900余个次、民警2200余人次,纠正警容风纪1700余次,扣留警械、警械80余件,进一步解决了“脏乱差”、“稀拉松”、“冷硬横”、“软懒散”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