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督察局组织对落实强制措施
报督察备案制度情况开展调研
为深入了解掌握2009年6月公安部《关于对涉案人员采取继续盘问等措施报警务督察部门备案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11月16日至21日,警务督察局派出4个组,分赴辽宁、山东、江苏、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等8省区公安机关,采取查阅台账、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基层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报督察备案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