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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召开“五条禁令”警示座谈会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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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召开“五条禁令”警示座谈会

20091118,公安部“五条禁令”警示座谈会在湖南长沙举行。参加会议的共有来自吉林、江西、福建、湖北、湖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等11个省、自治区、17名违反“五条禁令”民警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

这是今年以来,继2月“太原警示座谈会”和7月“沈阳警示座谈会”后,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再次召集违令民警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作剖析检查发言并接受集体诫勉谈话。

座谈会后,公安部副督察长、警务督察局局长郑百岗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他表示,再次召开警示座谈会的目的,就是要在违令必追责基础上,增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抓“五条禁令”的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的发生,维护公安机关铁的纪律。

近年来,湖南省岳阳市被公安部督察组查纠多名民警违反“五条禁令”。今年2月,岳阳市公安局局长丁阳云在 “太原警示座谈会”上曾作检讨并接受诫勉谈话。经过半年集中整治,岳阳公安民警违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公安部和湖南省公安厅多次在岳阳暗访督察,认为岳阳公安机关“五条禁令”执行状况明显好转。1117,郑百岗局长在岳阳考察后表示:岳阳公安机关用铁的手腕、铁的规定、铁的措施落实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创新督察体制改革的模式,实施督察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在这次警示座谈会上,岳阳市公安局作了典型经验发言,湖南省公安厅谭和平督察长也代表湖南省公安厅介绍了经验做法。

会议强调,当前已临近岁末年尾,正是违反“五条禁令”问题的高发时段,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从进一步培养树立令行禁止的优良警风和关爱民警的角度出发,多开展预警性的检查,坚决避免民警违反“五条禁令”等问题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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