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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里的婚礼
发布日期:2010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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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出版的《人民公安报》第三版以《看守所里的婚礼》为题刊载了辽宁省锦州市看守所为留所服刑人员举办婚礼的事迹,现转载如下:
  虽然没有隆重的仪式,没有亲朋的祝福,但新郎的心里,却充满了浓浓的暖意。1月26日,辽宁省锦州市看守所为该所的服刑人员刘思源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婚礼。
  2009年,刘思源因盗窃被刑拘收入看守所,判刑后因余刑不足一年留所服刑。刚到已决监区时,刘思源表现良好,积极劳动,服从管理。可没过多久,他开始有些情绪低落,成天无精打采的。经了解,管教民警们得知,31岁的刘思源在被刑拘之前有个非常要好的女友,两人已经准备结婚了。但是,进入看守所后,他总担心因为自己犯了罪相处多年的女友会弃他而去,同时也担心家里年迈的父母无人照顾。所里专门就此事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决定要为刘思源创造条件,解开他的心结。当天,所长便带领管教民警到刘思源家走访,为他的家人带去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并向他们介绍了刘思源在看守所里的良好表现。刘思源的家人和女友非常感动,表示要全力配合看守所的工作,帮助刘思源积极改造。
  当年12月,刘思源的女友决定要与他登记结婚,并向看守所正式递交了结婚申请。看守所领导得知情况后,专门组织班子开会研究,大家一致认为刘思源在所服刑期间表现较好,此时结婚有利于他的改造,也符合人性化管理的要求,应予以全力支持。不仅如此,看守所的主管副所长和刘思源的管教民警还亲自到民政部门协调,把婚姻登记部门工作人员接到看守所为刘思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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