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顺德
我是河北定州人,1932年11月出生在定县连仲村,1940年至1947年就读于连仲村小学、席家庄村高小。我的家乡是老解放区,1948年2月8日我16岁时,在村里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同年4月,我放弃了已经考取的定县冀中第四中学,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成为华北军区补训兵团二旅九团三营十四连一名战士。参军后,我接受军事训练,练习步枪立射、跪射、卧射和投弹。两个月后,被调到兵团政治部办公室任通讯员。因为我有文化,又会刻蜡板,就当了文印员。
1949年7月,中央军委内部成立了公安部,由华北局社会部和华北军区补训兵团的司、政、后合并而成。11月5日,公安部在天安门广场西侧西皮市的原北平市银行工会(三层楼)楼顶召开成立大会,罗瑞卿任部长,杨奇清任副部长。罗部长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至此,我随所在的兵团加入到了新中国公安保卫工作行列,有幸见证这一历史时刻。可当时发自内心的不想离开部队,但还是服从组织分配。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公安工作,千头万绪。我在公安部办公厅秘书处和同事们全身心地投入到部机关紧张繁忙的工作之中。1959年2月,被任命为科长,1963年底,被下放到湖南省长沙县长界大队,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即“三同”),搞“整社整队”工作。1964年6月被抽回公安部给刘复之副部长当秘书。1964年底,参加公安部“四清”工作团,随部领导到山西省临汾县搞“清工分、清账目、清财务、清仓库”工作,并与农民“三同”。
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受到强烈冲击。办公厅秘书处内部也形成了两派,并都拉拢我加入,被我婉言拒绝。很快,大量忠于职守、无辜善良的干部遭到诬陷。刘复之被打倒了,我也被诬陷为领导干部的“黑秘书”,于1968年2月离职进学习班“学习”,强令交代揭发问题。1969年3月,我又被下放到黑龙江省集贤县笔架山农场公安部“五七”干校劳动,与当地农民“三同”,并做社队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扶他们“站起来”,继续为党工作。
1970年10月,我被调回北京,被安排做监护陈伯达的工作。在中南海,周总理亲自为我们部署任务。1973年10月,李震自杀,公安部一批干部又遭到诬陷、迫害。当时公安部的气氛相当紧张,我再次被停职,被强迫揭发、交代问题。1977年底,我随刘复之调到文化部,1980年1月,又调到中央政法委,1984年初,我被平反。1988年5月回到公安部,担任综合局局长、计划装备司司长,1993年2月离休。
回首往事,尽管身处逆境,作为党的干部,我始终讲实话、讲真情,不讲违心话,不做违心事,坦然自若,忠心耿耿为党工作。我是农民的儿子。虽然学生出身,但我深知只有参加革命才能改天换地,也懂得,只有掌握知识才能胜任工作。因此,我刻苦学习文化知识,一直没有间断。
几十年来,伴随着挚爱的事业,我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岁月,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见证了跌宕起伏的中国公安历史的发展,也造就了一个忠于职守、忠诚可靠的公安卫士。
(注:作者系木樨地活动站离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