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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哲学有感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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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世界观的理论,是指导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最基本的思想武器。我深感,要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好理解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准确分析国内外形势,就应该下功夫学习哲学。

一、牢固树立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理念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我们曾错误地提出国内的主要矛盾仍然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使我国的发展与建设走了一段弯路。

1978年开展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实质上是一次全党范围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再教育。邓小平同志在这一时期发表的《“两个凡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等重要讲话,充满着唯物论和辩证法,批判了唯心论和形而上学,使全党同志受到了生动的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教育,振奋了全党的创造精神,提高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路线,使我国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升。没有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没有全党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真学习,没有建国以来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也就不会有拨乱反正的胜利,更不会有今天改革开放的大好局面。

二、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中运动发展进步的。因此,我们不能回避矛盾,要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矛盾的分析,形势的估计,计划的确定,方法的采用,都是根据客观条件来的。时间和条件变化了,主观上的认识也应随之而变化。当前,我国各种关系和矛盾基本协调,政局基本稳定,社会基本和谐。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不同程度地普遍得到实惠的前提下,人民内部的一些利益关系与矛盾趋向复杂与紧张,存在某些不安定、不和谐的社会隐患,影响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我认为,作为社会的每一名成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来,人人从我做起,做到思想乐观,心胸宽广,邻里和谐,人与人之间和谐。大家都能做到和谐,社会也就增加了和谐因素。

(注:作者王爱民 系我局木樨地活动站离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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