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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不应该发生的灾难

  凡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道路(各级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碰撞、剐擦、碾压、翻覆、坠落(坠崖、落水等)、起火、爆炸等情节,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均称为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分类包括以下几种。

  (1)特大事故

  有下列一项者为特大事故:①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②重伤10人以上。③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④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⑤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

  (2)重大事故

  有下列一项者为重大事故:①一次造成死亡1~2人。②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③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

  (3)一般事故

  有下列一项者为一般事故:①一次造成重伤1~2人。②轻伤3人以上。③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

  (4)轻微事故

  有下列一项者为轻微事故:①一次造成轻伤1~2人。②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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