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项:
因私人事务申请L签证
办理内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入境中国后因看病等私人事由需继续在中国停留的外国人
申请材料:
(一)有效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与申请签证有关的证明文件;
(四)来华看病者申请签证,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五)因其他私人事务申请签证,须提供相关证明。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直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收费标准:
见附表1
办理期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办理单位:
直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