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项:
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L签证
办理内容:
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9周岁子女申请L签证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
申请材料:
(一)有效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房产证明、经济来源证明(汇票、存折、现金卡等)或者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经济担保书或者经济自保书;
(四)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办理程序:
向直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收费标准:
见附表1
办理期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办理单位:
直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局),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